学生资助
关于开展2021/2022学年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1-11-25 21:12:16 访问次数:

关于开展2021/2022学年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二级:

为落实国家对学生资助对象的资助政策,帮助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》(国发〔2007〕13号)、《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费资助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困难生学费资助工作。

一、学费资助对象与范围:

1、学费资助对象为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;

2、学费资助范围仅限于统一收取的学费,不包括住宿费和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费用。学费资助优先抵扣相应学费。

二、学费资助等级与人数

学费资助等级为一等资助4500元,二等资助3000元、三等资助1500元,具体等级经学生自主申请后,按照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确定。享受学费资助的人数原则上不跨越所在当年困难生人数的35%。

三、学费资助条件

(一)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思想进步,品德良好,学习努力,生活简朴;

2、家庭经济情况经所在二级认定为当学年的困难生,或家庭遭遇临时性重大困难,无法缴纳全部学费;

(二)有以下情况者,不得申请学费资助:

1、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或违反规章制度,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;

2、谎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资助者;

3、本人消费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明显不相符者(抽烟、酗酒、挥霍浪费、使用奢侈品及其他高消费等);

4、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;

5、当年有不及格课程者;

6、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者。

四、学费资助基本程序:

1、学生申请

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提出申请,登陆智慧学工系统(网址:http://ehall.zime.zj.cn)在线填报,如实说明家庭情况,包括家庭成员、困难情况、家庭平均收入和主要经济来源等,并附上辅助说明材料,递交班主任审核。

2、二级审核

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,充分讨论后在智慧学工系统初审通过申请名单,报二级审核。二级审议小组审核通过资助名单,辅导员登陆智慧学工系统通过申请名单并公示,公示期3个工作日;如公示无异议,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。

3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上报的学费资助申请材料进行复核,并报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。

4、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

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学费资助名单后,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

5、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

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学费资助名单。

五、其他

1、要求二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让每位学生知晓此项资助工作。

2、请二级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,参考困难生困难等级、受资助情况,优先考虑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,受资助较少的经济困难学生。

2、二级完成评选、系统确认和公示后,12月10日前将《2021/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费资助汇总表》纸质稿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

 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2021年11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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